工艺流程

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主要是提高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中的COD、氨氮、总氮、总磷等等的排放指标提高。要达到这些要求,就要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新设计、尽量少改动,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使出水达到标准的要求。

 


一、基本介绍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及工业的加速发展,环保问题,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已成为各国研究的热点。然而随着大量的生活与工业污水流入江河、湖泊或地下水中,给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对渔业用水、生活用水等产生影响。城市污水污染已成为制约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家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也愈发严格。越来越多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排放标准由原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或者更高标准。为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许多水厂由于设计原因,原有的处理单元已无法满足现有要求,所以对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 [1]  也不得不提上日程。

 


二、改造目的

提标改造的目的主要是污水厂的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标准,对污水中的COD、氨氮、总氮、总磷等等的排放指标提高。要达到这些要求,就要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新设计(尽量少改动),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使出水达到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学科多,相关部门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合理都会给工程改造带来影响和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直接关系到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的多少、处理效果的好坏、占地面积的大小、管理上的方便与否等关键问题。因此,在进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时,必须做好方案的比较,以确定最佳方案。


三、改造基本条件
进水水质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主要与下列因素有关:
城市性质及经济水平 如处理规模部分中所述,由于城市所在地域及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污水的水质亦不相同。例如沿海发达城市和南方城市用水量较大,污水浓度较低;北方城市特别是西部地区用水量较少,相对浓度较高;工业比重大的城市,由于工业废水排入下水道的浓度较高,致使城市污水浓度较高等。
工业废水水质
原则上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厂内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才可纳入城市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目前我国对点源污染的管理体制和手段尚未健全,工业废水不经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在确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水水质时,必须充分考虑该因素的影响而留有余地。
其它污染源
除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染源外,常常还有农牧业污染和城市垃圾卫生填理场内渗滤液的纳入等因素。因此在确定污水处理厂进厂水水质,应对上述水量及水质进行综合平衡计算。
排水体制
当排水体制采用全部或部分截流合流制时,应注意由于截流倍数、截流水量而造成的污水浓度的变化给进水水确定带的影响。
出水水质
污水理厂出水水质应根据排入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水体上下游用途及水体稀释和自净能力等,使出水口水质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当排入封闭或半封闭水体(包括湖泊、水库、江河入海口)时,为防止富营养化发生,应注意控制出水中TN和TP的浓度。
我国北方地区一些河流常年没有补给水源,基本属排污河,排入该河流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应执行的标准需与环保部门研究商定。
由于水资源严重不足,各城市都在积极推广污水回用,如果二级处理后出水作为回用水输送至用户时,应根据用户对水质要求及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等制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污水、污泥资源化
选择技术工艺方案时应同时考虑污染和污泥综合利用。污水作为水资源已逐步被排水领域业内人士所接受,污水回用势在必行。新建污水处理厂时,应将污水净化和污水回用一并考虑,根据回用水用户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按照国家和地方回用水水质标准,进行包括回用水处理工艺在内的全流程工艺改造。
同时,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污泥产量呈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已成沉重的包袱,因此污泥利用也逐渐受到重视。在达到稳定化无害化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制肥,利用于农田或绿化,或可作建筑材料及能源作用。为此污泥利用也要进行用户需求和市场调查。


四、规模与工艺
选择主要原则首先应采用能够保证处理要求和处理效果的技术合理、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同时可结合处理厂所在城市的具体情况和工程性质,积极稳妥的采用污水处理新技术和新工艺,对在国内首次选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必须经过中试或生产性实验,提供可靠的改造参数后方可采用。
工程造价低,省能耗,省运行费及占地少。
运行管理简单,控制环节少,易于操作。
因地制宜,结合处理厂所在地区特点,污水处理可分期、分级实施。